发布时间:2025-01-31 03:14:50
共有产权房的申请条件
1.共有产权房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2.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3.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以及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有住房转出记录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
共有产权房的优先申购
1. 项目所在区户籍和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无房家庭。
2. 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的、在项目所在区稳定工作的非本市户籍无房家庭。
注:对于共有产权房,“新北京人”的分配比例不少于30%。《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本市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第十二条(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