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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丈夫结婚前他名下有一套安置房.公婆巳故也无子嗣,以后如果离婚或他先逝,我有分割或继承权吗

发布时间:2025-01-18 13:39:41

第一,关于离婚

按照2018年婚姻法的相关修正案和司法解释,属于个人婚前财产的,离婚时仍不会改变其性质。也就是说,如果涉及离婚,那么要看这套房产的实际归属,如果被认定为个人财产,你就无权分割。

第二,关于继承

公民死亡的,依据继承法,在没有遗嘱或遗嘱无效的情况下,进行法定继承,父母、子女、配偶作为第一法定顺位继承人,不分先后平等分配遗产,其中,配偶是指与当事人领取结婚证,具备合法手续的夫妻,也就是现任配偶。那么这种情况下,丈夫去世,妻子是有权获得房屋的部分甚至是全部产权的(在没有其他第一顺位继承人、或者其他继承人放弃、丧失继承资格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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