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03:41:03
根据《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晋发改商品发【2021】410号),山西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如下:
居民生活用电分为三档,第一档电量为每月0-240千瓦时,电价为0.477元/千瓦时;第二档电量为每月241-400千瓦时,电价为0.507元/千瓦时;第三档电量为每月超过400千瓦时,电价为0.715元/千瓦时。此标准适用于不满一千伏的情况。
对于1千伏以上的非居民生活用电,电价则为0.467元/千瓦时。这一标准适用于商业、工业以及其他非居民生活用电。
具体而言,居民用户的电费计算方式为:第一档电量按照0.477元/千瓦时计费;第二档电量超出第一档部分按照0.507元/千瓦时计费;第三档电量超出第二档部分按照0.715元/千瓦时计费。商业及工业用户则按照统一的0.467元/千瓦时计费。
需要注意的是,阶梯电价的实施旨在促进节能减排,鼓励用户节约用电。对于超过规定用电量的用户,将面临更高的电价。
此外,山西省发改委还强调,电价调整的目的是为了适应经济发展和电力市场的需求变化,确保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
居民用户在使用电力时,应合理安排用电,尽量利用低谷电价时段进行大功率电器的使用,以减少电费支出。同时,非居民用户也应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合理规划用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