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0:59:37
1. 业主应依照合同约定向物业管理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2. 若业主未按期支付物业费,物业管理方有权在合理期限内催告支付。若合理期限届满仍未支付,物业管理方可以依法向法院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
3. 物业管理方禁止通过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手段来催缴物业费。
关于物业费的缴纳规则,具体如下:
1. 只要物业管理方提供了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业主就不能以未居住、未接受服务或不需要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2. 若业主未能按时缴纳物业费,物业管理方应先进行催告。若催告无效,可依法通过诉讼或仲裁途径追讨物业费。物业管理方不得私自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手段来催缴费用。
物业费包含的费用具体如下:
1. 绿化管理费。
2. 保安费。
3. 清洁卫生费。
4. 物业管理方的固定资产折旧费。
5. 办公费、公共设施及设备的日常运行、维修和保养费。
6. 工作人员的工资和福利费、法定税费。
以上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五条进行整理,旨在为您提供清晰的物业管理收费标准新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