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06:10:42
甲方:(简称“甲方”)乙方:(简称“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甲方装修装饰工程项目达成协议如下:
一、工程项目明确。
二、工程总造价明确,工程量按实际结算,包括所有拆除和清运废土范围。
三、明确施工工期,自具体日期开工至具体日期完工,一期工程需在具体日期前竣工并交付使用。如遇不可抗力,工期相应顺延。
四、乙方需按确定的设计方案和国家建筑行业施工技术要求进行制作、安装。施工人员需服从甲方工程管理人员安排,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保证安全、文明施工。
五、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甲方先支付备料款,余款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天内付清。
六、工程质量标准,乙方需根据甲方提供的设计施工图纸及有关技术资料,按照国家施工规范、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精心施工,确保材料质量满足设计要求和甲方确定的样品要求。
七、工程质量保修期限为一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保修期内出现工程质量问题,乙方需立即修复,免费服务。
八、违约责任:工程质量不符规定,乙方需无偿维修或返工。逾期交付,每天按工程总造价千分之五支付逾期违约金;工程不能按时交付,每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元。如甲方未按时付款,工期顺延,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双方协商解决争议,协商不成,可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工程项目数量增减或改动,双方在装修过程中协商解决。
十一、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十二、补充条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