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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住证 北京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

发布时间:2025-01-17 21:43:42

外地人员到北京工作或长期居住时,往往需要办理北京的暂住证。那么,在北京办理暂住证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办理流程又是怎样的呢?以下内容将为您解答这些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北京办理暂住证所需材料**

1. 暂住在本市居民户内的人员,需由户主带领,或由持有户主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的人员,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户主应注明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2.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的人员,由单位向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3. 暂住在租房内的人员,需由房主带领,或由持有户主(租、借房主)户口本或身份证(复印件)的人员,到暂住地派出所申领《暂住证》。房主应注明实际居住的详细地址。

4. 暂住在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旅馆业单位内的人员,由店方向所属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二、北京办理暂住证的流程**

1. 准备好上述材料后,前往暂住地址所属的派出所进行办理。为避免走弯路,首先应与居住小区物业联系,了解具体流程。了解要求后,准备相应材料。

申领方式:

- 暂住在居民家中的,由本人携带户主的户口簿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 暂住在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内部或工地、工场和水上船舶的,由单位或雇主将暂住人员登记造册,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 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2. 材料和证明齐全、符合办理条件的,可以当场办理并领取证件。

**三、北京对暂住证的管理**

1. 暂住证是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同时申领《暂住证》。

2. 《暂住证》由外地来京人员随身携带,以备公安人员查验。《暂住证》有效期最长为一年,逾期作废。有效期将满的,应在期满前十日内到暂住地派出所重新办理《暂住证》。外地来京人员在《暂住证》有效期内变更暂住地址的,应持《暂住证》到原发证机关办理迁出登记,并向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迁入登记。

3. 公安机关依法对容留、雇用外地来京人员的单位和个人,向外地来京人员出租房屋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年满16周岁、拟在京暂住一个月以上或在京从事务工经商及服务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进行检查。

4. 违规处罚:逾期不办理《暂住证》或暂住期满未按规定办理延期手续的,责令补办并处以5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离京。涂改、转借、冒用《暂住证》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警告。伪造、变造或买卖《暂住证》的,处以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并视情节轻重吊销《暂住证》。单位或个人容留无《暂住证》的外地来京人员居住的,责令改正,并按每留住1人处以100元以下罚款。为其提供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并按每容留1人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不履行治安责任保证书规定的治安责任的,处以警告,并可处以月租金1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房屋租赁安全合格证》。外地来京人员拒绝、阻碍公安人员执行职务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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