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环境保护工作督查进驻的方式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5-01-18 14:51:39

法律依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的程序一般包括督察的准备、进驻、报告、反馈、移交移送、整改落实和立卷归档等,进驻以后开展工作的方式主要包括听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受理举报、调阅文件、走访问询、调查取证、召开座谈会、约见约谈等。加强督政问责工作,对未履行职责而造成生态损害的党政干部依纪依法问责,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或司法机关处理。

法律分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第二十一条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应当根据具体督察对象和督察任务确定。督察进驻主要采取以下方式开展工作:(一)听取被督察对象工作汇报和有关专题汇报;(二)与被督察对象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其他有关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三)受理人民群众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信访举报;(四)调阅、复制有关文件、档案、会议记录等资料;(五)对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开展走访问询;(六)针对问题线索开展调查取证,并可以责成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就有关问题做出书面说明;(七)召开座谈会,列席被督察对象有关会议;(八)到被督察对象下属地方、部门或者单位开展下沉督察;(九)针对督察发现的突出问题,可以视情对有关党政领导干部实施约见或者约谈;(十)提请有关地方、部门、单位以及个人予以协助;(十一)其他必要的督察工作方式。

本站热点

热点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