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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村宅基地管理新规,详细内容解读

发布时间:2025-02-01 02:52:45

规范宅基地管理,农村宅基地管理出新规。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涉及申请、审批、转让最新规定,旨在明确问题、规范管理、促进节约集约利用、保护权益,与每一位普通农民生活息息相关。

该《办法》回应了当前农村宅基地管理中的问题,通过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信号,让老百姓在维护本户宅基地权益时有法可依。它限制了地方基层乱分配、乱回收宅基地的情况,回应了当前管理中的现实问题。

在规范管理下,宅基地使用权的申请、分配遵循成员申请、集体审议、一户一宅、面积限定、规划管控的原则。宅基地可以依法申请不动产登记,同时允许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互换、转让给符合条件的成员,附带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一同处分。互换、转让后应向登记机构申请变更登记。

退出、收回宅基地时,应优先用于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住宅建设需求,剩余土地可用于复垦、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或发展乡村产业。涉及转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须依法履行程序。

严禁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宅基地及其房屋出租期限不得超过20年,禁止以出租名义买卖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权互换、转让、赠与时,附着的住宅及其附属设施应一同处分,转让人和赠与人不得再次申请宅基地。

《办法》要求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面积不得超过本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鼓励通过多种方式保障农村村民户有所居,不得强制搬迁退出宅基地。同时,村民新建住宅应尽量使用原有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避免占用耕地。

对于“一户多宅”、宅基地面积超标等问题,鼓励通过自愿有偿方式退出多占的宅基地。《办法》还明确了宅基地继承问题,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被继承的住宅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地随房走”原则继承宅基地使用权。

通过《办法》的实施,能够有效实现土地节约与集约管理与利用,为农村村民提供更加公平、合理的宅基地使用权属、流转退的流程保障。同时,加强了对闲置宅基地和低效利用宅基地的盘活利用渠道,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活力。该法的设立为农村宅基地管理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保障和依据,有利于解决农村闲置宅基地问题,保障村民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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