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8:54:44
不动产是指依自然性质或法律规定不可移动的财产。
如土地、房屋、探矿权、采矿权等土地定着物,与土地尚未脱离的土地生成物、因自然或者人力添附于土地并且不能分离的其他物,不动产作为自然物的特性有不可移动性,又称位置固定性,即地理位置固定,个别性,也称独特性,独一无二。
包括位置差异、利用程度差异、权利差异,耐久性,又称寿命长久,如土地不因使用或放置而损耗、毁灭,增值,数量有限性,又称供给有限,土地总量固定有限,经济供给有弹性,不动产是指不能移动或者如果移动就会改变性质、损害其价值的有形财产。
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