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21:00:50
青岛高新区的人才公寓租金标准和销售价格有着明确的规定。其中,租赁型人才公寓的租金不高于同区域住房市场租金的70%,而产权型人才公寓的销售价格则至少比同区域商品住房价格低20%。
租赁型人才公寓主要针对以下几类人才:一是被认定为“特区创业人才”的个人;二是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一定条件的人才;三是高新区引进的产业项目所带的人才团队急需的周转住房;四是经管委会研究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他特殊需求人才。
产权型人才公寓则主要供应给两类人才:一类是高新区内企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高层次优秀人才标准的人才;另一类是被认定为“特区创业人才”的个人,以及经管委会研究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及其他特殊需求人才。
这些人才公寓的设立,旨在为高新区的人才提供便利的生活条件,从而更好地吸引和留住人才,推动高新区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