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17:58:45
居间服务合同,即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中介人有义务如实报告有关合同事项。若中介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则不得请求报酬并需承担赔偿责任。若中介促成合同成立,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在居间服务合同中,中介人的角色是为委托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中介人需对订立合同的相关事项进行如实报告。若中介人故意隐瞒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信息,导致损害委托人利益,中介人将无法请求获得报酬,并需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这是合同中对中介人行为的明确规范。
在中介促成合同成立的情况下,委托人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给中介人。这是双方基于合同约定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这不仅体现了双方在合同中的公平合作,也确保了中介人因其提供的服务而获得合理回报。法律对此有明确的条文规定,即《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综上所述,居间服务合同的核心在于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机会或媒介服务,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中介人需承担如实报告的义务,而若其行为损害了委托人利益,则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中介促成合同成立后,委托人应按约定支付报酬。这不仅确保了中介服务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为双方的合作提供了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