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15:58:02
燃气报警器安装规范说明:
1.燃气报警器宜安装在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开释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优势侧。
2.燃气报警器的无效笼罩程度立体半径,室内宜为7.5m,室外宜为15m。在无效笼罩面积内,可设一台检测器。可燃气体检测仪与开释源的间隔,室外不宜大于2m,室内不宜大于1m。
3.在露天或半露天安装的区域内,当检测点位于开释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优势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开释源的间隔不宜大于1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开释源的间隔不宜大于2m;当检测点位于开释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可燃气体检测点与开释源的间隔不宜大于5m,有毒气体检测点与开释源的间隔宜小于1m。
4.当可燃气体开释源处于封锁或半封锁厂房内,每隔15m可设1台检测仪,且检测器距任一开释源不宜大于7.5m。燃气报警器距开释源不宜大于1m。
5.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开释源处于封锁或半封锁厂房内,应在开释源的上方设置检测器,还应在厂房内最高点易于积聚可燃气体处设置检测器。
6.不在检测器无效笼罩面积内的下列场合,宜设检测器:
①应用或发生液化烃/或有毒气体的工艺安装,储运设备等可能积累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坑地及排污沟最低处的空中上安装。
②易于积累甲类气体、有毒气体的“逝世角”安装。。
7.检测比空气重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装置高度应距地坪(或楼地板)0.3∽0.6m。
8.检测比空气轻的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的检测器,其装置高度宜超过开释源0.5∽2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