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21:15:07
协议离婚程序分为四个主要步骤:初审、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审查以及颁发离婚证。
一、初审阶段:此阶段主要审查离婚登记是否符合法定条件,包括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双方共同到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持有结婚证、提交相关证件以及照片等。确保双方自愿离婚,并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处理达成一致意见。
二、受理离婚登记申请:在婚姻登记员的监督下,双方分别表达离婚意愿,并对离婚协议内容表示同意,填写《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双方在声明书中签字并按指纹,完成监誓程序。
三、审查阶段:婚姻登记员对提交的证件、《申请离婚登记声明书》和离婚协议进行审查,确保符合离婚条件。审查通过后,填写《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和离婚证。
四、颁发离婚证:在双方均在场的情况下,婚姻登记员核对双方身份信息,见证双方在《离婚登记审查处理表》上签字并按指纹。随后在结婚证上加盖条型印章,注明“双方离婚,证件失效”,并完成离婚证的颁发。
为了提高效率,建议通过网上预约或电话预约的方式进行申请登记。整个离婚程序通过“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流程完成。确保所有步骤都遵循法律要求,维护离婚双方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