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02:55:01
申请条件如下:
1、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需有深圳市户籍。
2、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必须存在法定的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子女、父母等。已婚的申请人,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必须作为共同申请人。投靠子女取得深圳市户籍的居民只能作为共同申请人。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不能拥有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和建房用地。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深圳市及户籍迁入深圳前,在国内其他城市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未领取过未购房补差款,在一定年限内未转让过自有住房。
5、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在提出申请前连续两年均低于深圳市的低收入标准线。
6、家庭总资产不超过一定限额。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没有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