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21:02:19
结婚证办理流程主要有以下三个步骤:
步骤一:申请。要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共同前往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双方需携带户口证明、居民身份证以及单位或生产大队出具的关于本人出生年月、民族和婚姻状况的证明。如果是离过婚的,则还需提供离婚证。在执行婚前检查的地方,还需提供医院的婚前检查证明。
步骤二:审查。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申请结婚的双方进行审查,确认是否符合结婚条件。如果审查过程中有不明之处,可以向当事人询问,必要时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步骤三: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进行登记,即时发放结婚证。对于离过婚的人,需注销其离婚证。对于涉外婚姻,结婚证需贴有双方当事人照片,并加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婚姻登记专用章。如果申请结婚登记的当事人受单位或他人干涉,不能获得所需证明时,只要婚姻登记机关查明确实符合结婚条件,应当予以登记。
以下为领证所需材料:
1. 男女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原件与复印件(最好到民政局复印,以满足格式要求)。
2. 三张大2寸免冠合照(需红色背景,可现场拍摄或自带;民政局可提供即拍即取服务)。
3. 现金(用于支付结婚证工本费、证件复印费、拍照等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