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20:07:52
计划管理、质量控制、计量与支付、合同管理、协调工作关系等。
1、计划管理:监工需要审批施工单位在开工之前提交的总施工进度计划、现金流动计划和总说明以及在施工阶段提交的各种详细计划和变更计划。在施工过程中,们需要检查和监督计划的实施,并在工程未能按计划进行时,要求施工单位调整或修改计划,并通知施工单位采取必要的措施加快施工进度。
2、质量控制:监工需要向施工单位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等资料,进行现场交验并验收施工放样。们需要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有权拒绝使用。同时,们还需要对施工单位的检验测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对质量符合施工合同规定的部分和全部工程予以签认,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有权要求施工单位返工或采取其补救措施。
3、计量与支付:监工需要按施工合同的规定,现场计量核实合同工程量清单所规定的任何已完工程的数量和价值。们还需要按合同规定和建设单位授权,审查、签发期中支付证书及合同终止后任何款项的支付证书。
4、合同管理:监工需要主持开工前的第一次工地会议和施工阶段的常规工地会议,并签发会议纪要。们有权参加施工单位为实施合同组织的有关会议,并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有权按合同文件规定的变更范围,确定变更工程的单价和价格,并下达变更令。
5、协调工作关系:监工需要协调有关单位之间的工作关系,包括业主、承包商和建筑师之间的关系,以确保工程顺利进行。如果出现任何争议或问题,监理员会尽力解决,并提供有关方案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