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06:57:35
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
- 高级住宅和高度超过19层的普通住宅。
- 医院、高级旅馆。
- 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000平方米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
- 建筑高度超过50米或每层建筑面积超过1500平方米的商住楼。
- 中央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广播电视楼。
- 网局级和省级(含计划单列市)电力调度楼。
- 省级(含计划单列市)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
- 藏书超过100万册的图书楼、书库。
- 重要的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
- 建筑高度超过50米的教育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包括:
- 建筑层数在10至18层的普通住宅。
- 除一类建筑以外的商业楼、展览楼、综合楼、电信楼、财贸金融楼、商住楼、图书馆、书库。
- 省级以下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电力调度楼。
- 建筑高度不超过50米的教育楼和普通的旅馆、办公楼、科研楼、档案楼等。
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依据包括使用性质、火灾危险性大小、疏散和扑救的难度等因素。例如,医院因病人疏散困难被划为一类建筑,而办公楼、科研楼等重要的建筑根据高度不同被划为一类或二类,考虑了高度增加对疏散和扑救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