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 >>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您所在的位置是:首页 >>装修问答

装修问答

个税减免首套房认定

发布时间:2025-01-31 06:27:49

第一,“首套住房”就是纳税人或配偶购买的第一套住房。

1998年房改前后,很多人购买了单位配售的公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不少人卖掉公房,买了商品房,第一套住房大多没有贷款,也无从追溯,抵扣也就无从谈起。

第二,“首套住房”认定为“首次贷款”购买的“首套房”。

“首套房”是伴随房地产调控产生的新名词。

在当前因城施策的房地产调控格局之下,每个城市对首套房的认定并不一致,即使同一个城市,交纳契税的“首套房”与银行贷款的“首套房”定义也不一致。

比如北京,申请商业个人住房贷款时,首套房的认定标准为“认房认贷又认离”,即居民家庭名下在本市无住房且无商贷及公积金贷款记录,离婚一年以内的,买房也参照二套房信贷政策执行。

而北京市首套房契税的优惠政策,则只“认房”,要求居民家庭惟一住房。

如果以“首次贷款”为认定标准,目前个人征信系统并未与税务系统、公积金贷款系统联网,税务系统要比对信息,需要个人提供征信记录,以及公积金贷款证明,给纳税人增加了工作量。

专项扣除的最大难题是解决部门间信息共享问题,只有税务系统、征信系统、公积金系统联网,实现信息内部处理,方能解决。

虽然耗时耗力,也为下一步个人所得税从分类走向综合奠定数据基础。

本站热点

热点tag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