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19:31:31
苏州公积金的缴纳方式如下:
苏州公积金的缴纳由单位和个人共同完成,遵循一定的缴存比例和基数规定。
具体来说,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的计算公式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其中,缴存比例为单位和职工各5%~12%,各缴存单位每年可以申请调整一次缴存比例,但降低缴存比例需经本单位工会或者职代会讨论通过。
关于缴存基数,它是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核定,具体口径遵循《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等文件。缴存基数有上下限规定:最高不得超过苏州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收入的3倍,超过此限额的按最高限额计算;同时,缴存基数也不得低于当地社保最低缴费基数,如职工实际工资低于此标准,经核准后可按此标准调整,但最低不得低于苏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
对于未交过公积金的职工,单位应根据职工名册办理个人开户,并合计出需缴存的公积金总数,然后到公积金中心指定银行交费。对于从其他单位转入的职工,单位需携带职工公积金转入通知书,填写公积金变更清册、公积金汇缴书后交缴公积金。此外,自愿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灵活就业人员,其月缴存额可自行确定,下限为最低月工资标准乘以10%,按月缴存最高不超过一定限额。
苏州公积金的缴纳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原则,既保障了职工的基本住房需求,又考虑到了不同职工的经济状况。同时,公积金的缴纳也是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等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