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23:28:37
1. 当电气设备发生火灾时,可以使用1211、二氧化碳、四氯化碳、干粉等带电灭火器材。
2. 安全电压不应超过42伏。直流电流通过人体安全上限为50mA,交流电流则应为10mA以下。
3. 运行中的电动机停机后再次启动,在热状态下允许进行一次热启动,而在冷状态下允许连续进行2-3次冷启动。
4. 施工用电动机械设备应采取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两种保护措施。
5. 保护接零是指在正常情况下,电气设备的非带电金属部分与电网的保护接零相连。
6. 保护接地则是将可能在故障情况下呈现危险的对地电压的导电部分与大地紧密连接。
7. 重复接地是指零线上通过接地装置多处与大地再连接,其安全作用包括降低漏电设备对地电压、减轻零线断线时的触电危险、缩短碰壳或接地短路持续时间,以及改善架空线路的防雷性能等。
8. 用电安全的基本要素包括电气绝缘、安全距离、设备及其导体载流量、明显和准确的标志等。只要这些要素符合安全规范要求,正常情况下的用电安全即可得到保证。
9. 电流对人体的伤害主要分为电击和电伤两种类型。
10. 巡视检查配电装置时,进出配电室应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后,必须上锁。
11. 配电室内应配备必要的安全用具和消防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