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5 08:32:58
最近关于房产税政策的消息不断,财政部正在修订《房产税暂行条例》,拟将第三套及以上住宅房产纳入征税范围,定性为经营性住房。据初步征收方案,房产税将在成交价的基础上按0.5%征收,每套按一定比例递增。广东业主持有价值100万元的第三套房产,每年最高需缴纳8400元税费。空置房所缴房产税较出租房高出近三倍。有消息称,北京、上海、重庆、深圳四个城市已获得国务院批准,将进行房产税试点。
国务院此前明确提出,要求财政部、税务总局加快制定相关税收政策,旨在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目前,相关部门正考虑以保护自住为主,兼顾改善型需求,初步拟定的税率大约为成交价0.5%的基础上,每套按一定比例递增。以一套价值100万元的三套房为例,每年需征收5000元房产税。
由于物业税需经过全国人大批准,短期内难以推进,而房产税属于国务院法规,不需全国人大批准,因此能在短期内调整税基、税率。相关部门初步设想,房产税一旦开征,将主要在保有环节征收,而非交易环节。
目前,所有城市关于住宅的基础数据缺失,物业税此前的空转也基本在商用物业试行,因此一旦开征,个人每年主动缴纳房产税可能会产生诸多弊端。相关部门初步设想,在多套住房入市时进行一次性缴纳。
一旦房产税开征,确实会增加炒房者的房屋空置成本,手中空置房源越多,房主所付出的成本就越大,可能会促使一些人将这些房源投放到房产交易市场中,增加二手房供应量。不过,也不排除卖房者将该房产税转嫁给购房者。
目前,房产税的征收方式仍处于讨论阶段,相关部门尚未确定最终方案。未来房产税的征收将对房地产市场产生深远影响,尤其是对多套房持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