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21:12:30
本市对外地来京人员实行暂住登记和《暂住证》制度。《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外地来京人员到达本市后,应在三日内到其暂住地派出所申报暂住登记。其中,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暂住证》。
居住证主要功能和待遇方面,子女在居住地就读,可以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同等待遇;可以缴纳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相关事项;享受居住地创业辅导及申请非正规就业(可免税3年,可提供贷款);可在居住地办理签证等;享受其他居住地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居住证可以方便居住地政府管理外来流动人口;居住地政府可以利用居住证的优惠政策吸引优秀人才。
《暂住证》与居住证的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几点:首先,《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临时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而居住证则主要功能和待遇更为全面,包括子女在居住地就读,享受居住地常住户口同等待遇,可以缴纳公积金、养老金、医疗保险金等相关事项,享受居住地创业辅导及申请非正规就业(可免税3年,可提供贷款),可在居住地办理签证等,享受其他居住地常住户口的同等待遇等。其次,《暂住证》是外地来京人员在办理暂住登记后,如果年满16周岁,在本市暂住时间拟超过一个月的或者拟在本市从事务工、经商等活动的外地来京人员,应当在办理暂住登记的同时申领的;而居住证的发放对象则更为广泛,包括在居住地居住的本地居民以及外地来京人员。
总的来说,《暂住证》和居住证虽然都是外地来京人员在本市居住的合法身份证明,但居住证在功能和待遇方面更为全面,除了身份证明的作用外,还包括子女教育、就业、医疗等多方面待遇,而《暂住证》则主要侧重于身份证明作用。因此,在选择使用时,外地来京人员可以根据自身需求选择适合自己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