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19:38:21
房地产四证具体是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是建设单位在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征用、划拨土地前,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建设项目位置和范围符合城市规划的法定凭证;
2、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获得了在一定年限内某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凭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有关建设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
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筑施工单位符合各种施工条件、允许开工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是建设单位进行工程施工的法律凭证,也是房屋权属登记的主要依据之一。
按照规定,只有“四证”齐全后,工程项目方能开工。
证件不全的后果有:
1、签订的购房合同无效;
2、质量没有保证;
3、无法确定土地性质;
4、无法办理贷款;
5、无法办理房产证。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
(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