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19:17:28
物业是房管局物管科部门管理。
房管局物管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监督物业公司管理及收费,物业公司的注册,负责拟定全市物业管理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对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行政监督和指导。审查或审批物业管理企业资质;指导业主委员会选择物业公司,受理业主委员会的投诉。需要注意的是,有些地区把房管局和建设局合并,成为住建局,性质一样。
拒交物业费的八种理由
拒交物业费的八种理由如下:
1。物业费是小区业主在收到开发商那边接房通知书开始计算的,而不是根据购房合同里面约定的交房之日开始计算。假如开放商没有通知业主办理交房,因此延迟交房的,那么业主就有权利拒绝缴纳这段时间所产生的物业费。
2。如果物业公司没有和小区的业主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业主是可以以此物业费。
3。假如物业公司要求业主缴纳关于供热、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所产生的能源费用的话,那么业主是可以拒绝缴纳,因为这些费用都不在业主应该缴纳的范围内。
4。物业就是为业主服务的,所以如果小区物业公司的服务很差,那么业主可以暂时拒交物业费,但是需要提供出有力的证据,并且要寻找到可以解决问题的办法。
5。物业公司提供合同内没有约定或者是没有经过业主同意的服务的时候,业主有权拒交物业费。
6。物业费都是有收取标准的,所以如果小区的物业公司在没有经过小区业主同意的情况下就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话,那么业主对于物业所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绝缴纳。
7。如果业主的房子是因为质量有问题而无法按时交房,那么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代为缴纳的。
8。假如物业公司没有当地的物价管理部门的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话,那么业主有权利拒绝缴纳物业费。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