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13:05:42
中国的行政区划格局在2020年3月17日呈现出清晰的轮廓。全国共有34个省级行政区,其中包括23个省、5个自治区、4个直辖市以及2个特别行政区。这些省级行政区下辖的区划更为丰富:293个地级市、7个地区、30个自治州和3个盟,共计333个地级区划。
在县级层面,我国有965个市辖区、387个县级市,以及包括132个县、117个自治县、49个旗、3个自治旗、1个特区和1个林区在内的共2846个县级区划。乡级行政区则包括8516个街道、20975个镇、812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和1个县辖区,总计38734个乡级区划。
值得注意的是,中国的行政区划变更需严格遵循国家法规。根据《行政区划管理条例》,省级行政区的设立、撤销、更名等重大变动需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而地级行政区、县级行政区和乡级行政区的变更,如行政区域界线调整、政府驻地迁移等,需由国务院审批,涉及特殊区域如海岸线、海岛等的变动则需要特别谨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