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1 04:44:04
残保金具体的减免需要看当地政策,比如自工商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对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在职职工总数20人以下(含20人)的小微企业,免征残保金。用人单位遇不可抗力自然灾害或其他突发事件遭受重大直接经济损失,可以申请减免或者缓缴保障金。具体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规定。
一、残保金减免需要具备的条件是:
一是安置残疾人达到规定比例和安置残疾人的最低人数。
二是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并且安置的每位残疾人在企业实际上岗工作。
三是定期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 实际支付了不低于企业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残保金是什么?
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简称残保金,是为保障残疾人权益,由未按规定安排残疾人就业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缴纳的资金,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地方税务局负责征收,没有分设地方税务局的地方,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
三、如何申报残疾人就业及缴纳残保金费用呢?
缴纳方式是:用人单位应按规定时限向保障金征收机关申报缴纳保障金,在申报时,应提供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实际安排残疾人就业人数、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残保金征收可以致电国家税务局12366。
三、残保金政策
1、对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实行分档征收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1%(含)以上,但未达到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暂免征收小微企业残保金
依据财政部2019年第98号公告《财政部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3、明确社会工资口径
残保金征收标准上限仍按当地社会平均工资的2倍执行,社会平均工资的口径为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加权平均工资。
法律依据
《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
第二条第四款,对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