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11:03:35
2019年5月1日起,上海的社保费率有所调整,以减轻企业负担,降低职工社保费率。具体而言,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由20%降至16%,个人缴费比例仍为8%。这意味着单位和个人合计的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为24%。
失业保险费率也有所降低,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均为0.5%,合计1%。
工伤保险费率则进行了阶段性调整,从2019年5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各类行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基准费率下调20%,具体为0.16%至1.52%之间,个人无需缴纳。
2019年继续暂停征收企业欠薪保障费,从而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财务负担。
根据国家的要求,上海使用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加权平均值,来重新计算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
上述调整方案的实施,使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明显减轻。同时,确保了参保人员的社保待遇不受影响,可以按时足额领取。涉及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社保待遇和其他相关政策事项,也将保持平稳过渡。
总体来看,上海在2019年5月1日起实施的社保费率调整,不仅降低了企业的社保成本,也为职工提供了稳定的社保保障。
医疗保险的单位和个人缴费比例分别为9.50%和2.00%,合计11.50%。工伤保险由于个人无需缴纳,因此单位负担为0.16%至1.52%之间。生育保险方面,单位和个人各承担1.00%,合计2.00%。
综上,上海在2019年5月1日起调整的社保缴费比例为:养老保险单位16%,个人8%,失业保险单位和个人各0.5%,工伤保险单位负担0.16%至1.52%,生育保险单位和个人各1.00%。合计来看,单位和个人的缴费比例分别为27.16%和10.50%,总缴费比例为3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