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0:01:27
杭州市区住房补贴的实施范围仅限于市区范围内的行政机关与事业单位,不包括省属单位及余杭、萧山、富阳区。
所有已享受实物分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的职工和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在1998年12月31日及以前的无实物分房职工,均能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补贴金额计算公式为:一次性住房补贴额=经济适用住房价格(3000元/㎡)÷2×该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住房补贴比例(80%)=1200元/平方米×该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对于1994年12月31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如无实物分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补贴标准,可享受一次性工龄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职工工龄住房补贴额=当年房改成本价(860)×0.6%×(该职工住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已享受实物分房建筑面积)×1994年12月31日及其以前该职工工龄。
实际参加工作时间在1999年1月1日及其以后的无实物分房职工可享受公积金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每月的公积金住房补贴=职工月工资(按缴交住房公积金的计算口径)×25%。
申请住房补贴的流程包括:个人申请,单位审查,报送审批,住房补贴发放。个人需填写《杭州市余杭区享受住房补贴申请表》,如实提供本人和配偶的住房状况等有关材料,并有配偶单位签署证明意见。单位收取"申请表"及有关材料后进行审查,核定住房补贴额,并将已享受实物分房情况、职务职称、补贴额等情况张榜公布10天,接受群众监督。对无异议的职工,由单位填写《杭州市余杭区职工个人享受住房补贴申报表》、《杭州市余杭区职工个人住房补贴汇总明细表》。单位将上述所需报表报其主管部门审定后到区城镇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区城镇职工住房分配货币化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定各单位享受住房补贴人数、数额。最后,对享受住房补贴职工,建立个人住房补贴专户,将住房补贴资金存入其本人的住房补贴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