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21:09:10
2020年农村宅基地有什么新的规定
农村宅基地指的是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房、附属用房和庭院等用地。那么2020年农村宅基地有什么新的规定呢?
1、宅基地实行“一户一宅”制度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应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和建房标准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
(2)经批准易地建造住宅的,应严格按照“建新拆旧”要求,将原宅基地交还村集体。
(3)农村村民出卖、出租、赠与住宅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4)对历史形成的宅基地面积超标和“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分类进行认定和处置。
2、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
(1)鼓励村集体和农民盘活利用闲置宅基地和闲置住宅,通过自主经营、合作经营、委托经营等,依法依规发展农家乐、民宿、乡村旅游等。
(2)城镇居民、工商资本等农房居住或开展经营的,要严格遵守合同法的规定,合同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
(3)合同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