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21: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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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18元
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日前发出通知:调整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调整后,单位职工个人社保缴费基数以2010年本人月平均工资收入作为2011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月平均工资收入低于2010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2862元的60%,即1718元的,以1718元为缴费基数;超过300%即8586元以上的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单位社保缴费基数以本单位2010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确定,不得低于全部参保职工当期个人缴费基数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