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17:10:06
1. 到2025年底,包括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在内的46个重点城市将进一步提高垃圾分类和处理的能力。
2. 地级城市将根据自身情况,基本建立完整的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
3. 京津冀及周边、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长江经济带、黄河流域以及生态文明试验区的县城,将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系统。
4. 鼓励其他地区积极提高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的覆盖水平。
依据《十四五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支持建制镇加快补齐生活垃圾收集、转运、无害化处理设施的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