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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公积金提取条件

发布时间:2025-01-31 20:25:30

芜湖市公积金提取的条件:

1、提取条件。已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个月,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

2、提取对象。本人、配偶。

3、所需材料。身份证原件、结婚证(或未婚承诺书)原件、户口本原件(用于核查未成年子女情况)、房产登记部门出具的申请人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名下无房产的证明、申请人本人收款银行账户(本地银行一类银行账户。申请人第三代社保卡已激活金融功能的,可不提供)。

4、提取时间。每年可提取一次,两次提取间隔时间不少于12个月。无房证明有效期一年(12个月)。

5、提取金额。未婚(单身)职工每月最高不超过1000元,已婚家庭职工每月最高不超过2000元,且不超过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余额。

芜湖市公积金提取流程:

1、申请:申请人可通过安徽政务服务网芜湖分厅网上申请或携带资料至中心业务网点提出申请。

2、受理:中心审核提交的资料。

3、办结:符合条件的3天内告知结果并支付。

综上所述,芜湖市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涵盖了多种住房消费情形,缴存职工应根据个人实际情况,按照规定条件和流程办理提取,确保合法权益得到有效实现。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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