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18:51:57
东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处是为了提升全市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的便捷性而于2008年9月26日成立的。这个办事处位于常平、塘厦、虎门三镇,其主要职责包括:
负责审核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调整,包括提高和降低的情况。
参与单位名称变更或注销,以及缴存基数调整的审核过程。
对单位补缴公积金和缓缴公积金的初审提供支持。
对职工的公积金提取、封存、启封和转移进行严格的审核,并进行相关记录。
参与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初审,负责贷前、贷中和贷后的管理工作,将审批后的资料提交至中心。
协助受托银行处理贷款的抵押手续,确保贷款流程的顺利进行。
协助中心执行公积金的归集、催缴和稽查执法工作,确保合规性。
催收逾期贷款,包括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对抵押物进行处理,保障贷款回收。
监督受托银行在提取、封存、转移及贷款各环节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保管并整理业务档案,包括提取、封存、转移的证明材料,以及缴存、贷款等业务记录,以备随时核查。
每月5日前,向中心报告缴存、提取、贷款等业务的统计数据。
积极宣传和解读住房公积金政策,确保政策在管辖区域内得到有效执行。
这个办事处在提供高效服务的同时,也致力于公积金管理的规范化和透明化,为东莞市的住房公积金业务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