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20:31:08
在新的婚姻法要求下,夫妻共同财产认定是根据所得性质决定的,属于婚前一方购买或者父母赠与的,即便在婚后加上了对方的名称,也是属于一方财产,加了名字也无效,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如果婚前一方全款买房同时写的是自己名字,纵使在婚后加上了另一方离婚时,另一半还是不能参加这项财产的分配。在这种情况下购买的房产会被界定为婚前财产,但如果不是全款而是贷款买房夫妻有共同还贷的情况,会在离婚时针对房贷及房子增值部分有一定的赔偿。
1.新婚姻法关于房产加名
如果房子加上你的名字,无论你们领证与否,若你们没有特别约定,房子都属于你们的共同财产;区别在于,假设你们没有领证,你们就不具有法律承认的夫妻关系,那么日后你们选择分手,是自由的,不需任何人同意;而涉及的房子分割问题有纠纷,就属于一般债权民事纠纷单独处理;如果你们领证,而日后需要离婚,那么需要到公权力机关(婚姻登记处或者法院)去处理,同时,房子财产问题需要一并处理。
2.是否加名要结合自身情况慎重考虑
加名这事得你情我愿,如果男方或其家人本身不怎么情愿,因加名心生芥蒂也未必好,毕竟,多数人结婚是冲着感情,冲着长长久久去的。如果还未办理结婚登记,只是准备买房,建议女方也可以一起首付出资,然后购房合同以及产证写双方的名字。这样的操作比男方付首付买房,女方出钱装修、买车之类的强很多,装修会贬值、车子也会贬值,只有房价会增增值。所以一起首付出资,共同享受房价增值多好!
3.所以,女方要保护自己的方法有很多种,婚姻经营是需要智慧的,真的不要仅仅纠结加名这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