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8 13:10:19
1.房迁落户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取得产证的70年产权房,面积大于等于80平米,社保连续满3年可以房迁落户,这里要注意,和父母共有的房产是无法落户的
2.人才引进全日制大专或非全日制大专,年龄在35周岁以下,社保在同一家公司连续不间断,满6个月可以落户,自考本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下,社保满1个月可落户,全日制本科年龄在45周岁以下,无需社保可以落户,这里要注意,人才引进档案必须在原户籍人才中心,不可以在自己手上
3.应届毕业生落户,大专及以上学历,有报到证,无需社保可以申请落户
4.技能落户人社指定工种,三级技能证书,落户方式等同于大专人社指定工种,二级技能证书,落户方式等同于自考本科,技能落户无需档案
5.积分落户,昆山积分落户是从2021年年开始,积分项包括社保年龄,居住时长,房产面积,学历等7月30日之前提交,九月份公布分值
6.创业纳税落户,在昆山创办企业3年纳税一百万以上,有房产可以申办落户,这里要注意如果企业有股东参与,那么你的纳税金额要根据你的占股来计算,比如你占股50%那么公司纳税金额就要两百万,才可以申办落户。
法律依据:
《昆山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第五条
下列人员户口准入,由市人事局受理: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
(二)在国外、境外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及以上学历的留学人员;
(三)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本科学历,且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
(四)被单位合法聘用(办理人才绿卡)已参加社保、医保,具有大专或中专学历且年龄在30周岁以下,在昆工作大专满3年,中专满5年,并拥有固定住所的人员;
(五)按照毕业生就业政策接收安置的昆山市生源的大中专毕业生;
(六)在本市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并被评为昆山级以上劳动模范的;
(七)因家庭实际困难需照顾父母、配偶而调动的在职干部及符合随迁条件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八)经市人事部门批准调入的人员和需人事局审批准入的其他人员。
上述(一)至(三)项人员除本人户口准迁外,允许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随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