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4 11:29:51
垃圾分类标准涉及四个主要类别,具体如下:
1. 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等五大类。
2. 干垃圾:这类垃圾包括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以及果壳、尘土、食品包装袋等。
3. 湿垃圾(厨余垃圾):涵盖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湿垃圾可通过生物技术处理堆肥,每吨可生产0.6至0.7吨有机肥料。
4. 有害垃圾:含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或对环境造成现实或潜在危害的废弃物。例如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部分家电、过期药品和化妆品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相关规定,产生生活垃圾的单位、家庭和个人有责任进行垃圾分类,并依法履行源头减量和分类投放义务。法律还规定了禁止随意倾倒、抛撒、堆放或焚烧生活垃圾的行为,并明确了违反规定的处罚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