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7 08:01:14
2%-5%左右,当居间人促成合同成立,获得相应的报酬,即为“居间费”;而通常情况下,居间人与支付报酬的单位不存在雇佣与被雇佣的关系,所以应当按照劳务报酬所得(20%-40%)缴纳个税;而且,居间费的合理范围应该在总项目金额的2%-5%左右(根据行业不同,有所差别)。如是工程项目、融资项目等,一个项目金额达到上千万、上亿或更高。如融资金额上1个亿,那么按照2%的居间费,个人就会获得200万的居间费。
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情况下,个人拿居间费是合法的。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居间人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必要的费用。个人可以做居间人,居间是中介的一种,法律上居间是民事法律行为的一种,收居间费合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