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0 04:41:59
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年限不同、缴费档次不同,领取标准也不同。
1.缴费满15年的:月基本养老金=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基础养老金=本人退休时当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20%,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储存额/120。
2.当地实行统账结合养老制度改革前参加工作的原国有、集体企业或事业单位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按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办法参保的,退休后其月基本养老金按城镇企业职工养老金计发办法计发。
3.缴费不满15年的:灵活就业人员若不愿继续缴费的,不能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和从个人缴纳的养老保险费中划入统筹基金的部分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终止养老保险关系。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指南
办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所需资料
1、《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申报表》(一式两份)。
2、申请人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即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和中国农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的通存通兑个人活期存折首页复印件。
3、《委托银行自动结算社会保险资金授权书》(一式两份)。
4、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办理流程
1、申请人向我局递交申报材料,保险关系部(我局三楼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当场对资料和申请人的条件进行审核。
2、符合条件的即时办理,并打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核定表》(一式两份),一份由申请人备存,另一份交申请人签名确认后由我局备存。
3、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原因。
注意事项
1、灵活就业人员统一以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20%的比例缴纳养老保险费,不需申报年度缴费工资。
2、业务申请须在每月1-25日期间办理。
3、申请人必须在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中的任意一家银行开立通存通兑个人活期活期存折,同时保证该账户的余额足够次月的扣缴。当月扣款不成功的,不记录当月的缴费年限,所造成的缴费时段空缺不予办理补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