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07:13:42
1. 本章规定适用于室内强电和弱电线路的布线施工及家用电器和灯具的安装。
2. 安装完毕的配电箱内,应根据用电设备的功率要求进行正确接线,并确保通电正常;高效率家电应独立布线并配备相应插座。
3. 接线作业中,必须使用不同颜色的线缆标识相线(L)和零线(N),其中相线颜色应统一,零线通常为蓝色,保护线(PE)则必须是黄绿双色线。
4. 确保电线之间及电线与地面间的绝缘电阻值不低于0.5MΩ。
5. 每个弱电系统应采用星型拓扑结构。
6. 进线管至少2至3根从户外引入至住宅信息接入箱;出线导管则从信息接入箱延伸至室内各信息插座,暗管敷设应使用钢管或阻燃硬聚氯乙烯管。
7. 直管段管径利用率应保持在50%至60%,弯管段则不宜超过40%至50%。
8. 线路若存在局部干扰且无法满足最小净距要求时,应使用钢管以确保安全。
9. 暗管直线部分若超过30米,应在中间设置至少一个接线盒。
10. 暗管弯曲敷设时,路由长度不得超过15米,且避免使用S形弯头;若弯曲次数达两次以上,需增设接线盒。所有弯曲作业均应使用弯管机完成,并遵循标准转弯半径,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三通、四通。
11. 暗管弯曲半径应不小于管道外径的6至10倍。
12. 暗管内不应存在电缆接头。
13. 电源线布线时,所选导线截面积应满足最大用电设备的功率需求。
14. 电线与供暖、热水、煤气管道之间的最小平行距离应不小于300毫米,交叉距离不小于100毫米。
15. 穿过管道的导线接头应位于接线盒内,并确保接头牢固、清洁并妥善绝缘。
16. 所有接线盒应紧固,以保护电线免受损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