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9:29:19
2021年度,广州市的社保缴费基数在2021年7月1日进行了调整。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22941元,下限为4588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致。
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33786元,下限为6757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金的缴费基数上限为11262元。补充医疗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同样为11262元。
工伤保险实行根据行业风险程度划分缴费比例,行业基准费率分别为0.2%至1.4%。用人单位属于一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三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向上浮动至120%、150%,不实施费率下浮;用人单位属于二类至八类行业的,其费率分为五个档次,即在行业基准费率的基础上,可分别向上浮动至120%、150%或向下浮动至80%、50%。执行浮动费率的缴费单位名单及费率由人社部门提供。
2019年5月1日至2022年4月30日,广州市工伤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下调比例统一调整为50%。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费率调整为33786元,下限为2100元。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限为33786元,下限为6757元。
2021年8月26日,广州医疗保障局发布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费阶段性惠民政策的通告。2021年7月至9月,上述企业及单位实行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单位缴费部分阶段性减半征收,即单位缴费费率降为3.5%。减半征收政策结束后,从2021年10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的单位缴费率为5.45%,灵活就业人员等费率则为7%。
2021年9月至2021年12月底,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下限按2020社保年度标准。2022年1月起,恢复按2021年社保年度标准。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下限标准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