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31 03:46:18
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历史可以追溯到1992年,当时经原地区编委批准设立了阜阳地区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隶属于地区房改办。这一阶段,中心主要由办公室、归集科、信贷科、财务科等四个职能科室构成,分别在太和县、阜南县和颍上县设立了三个公积金业务经办网点。
随着2002年国务院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进行重大调整,阜阳市公积金中心与房产局(房改办)分离,获得了独立的管理地位。同年11月27日,经省机构编制委员办公室审核并批准,正式成立了阜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此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
在阜阳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公积金中心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委托,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其主要职责包括对全市住房公积金的统一决策、管理、制度制定和核算。具体任务涵盖了编制公积金的归集和使用计划,记录职工公积金的缴存、提取和使用情况,审批公积金提取和使用,确保公积金的保值增值,以及编制并报告公积金管理执行情况,同时还要执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