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11:01:52
1、问:异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在惠州购买商品房已经办理了商业贷款,是否可以办理商转公业务?
答: 你好,根据惠市公积金(2017)1号文规定,异地缴存职工在我市购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只能用于购买自住住房,自住住房指的是,申请人或者申请人配偶的户籍地或工作地在惠州购买的预售商品房、确权房(现房)、二手房等;异地缴存职工不能办理商转公、自建房以及大修自住住房等业务。 咨询电话:12329
2、问:缴存基数调整业务怎么办理
答:请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3、问:降低比例缴存业务怎么办理
答:所有已开户并正常缴存(按月、足额、全员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单位和职工每月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均不得低于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5%,不得高于12%。请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4、问:单位缴存登记注销业务怎么办理
答:请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5、问:开具单位缴存证明业务怎么办理
答:申请单位必须全员足额按月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所需资料:1、企业开具文件证明函; 2、《自查报告》; 3、近三个月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汇总报告表》; 4、近三个月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如所在单位属于县区,可直接在当地管理部提交申请办理; 属于惠诚区的,请到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二楼(207)归集督查科,申请办理。
6、问:单位缴存登记信息变更业务怎么办理
答:请登陆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 》填写并加盖单位公,及提供工商批复的变更文件一份,由单位公积金业务经办人持身份证原件,即可前往承办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申请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