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1 00:51:4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的要求,北京市政府决定自2019年11月1日起,对在北京市部分行政区域内道路上行驶的外省、区、市核发号牌(含临时号牌)的载客汽车实施新的交通管理措施。以下是详细规定:
一、所有进入六环路(不含)以内道路和通州区全域范围道路(不含高速公路主路)的载客汽车,必须办理进京通行证。进京通行证应放置在车辆前风挡玻璃内侧左下部(通过“北京交警APP”办证的,需自行下载打印)。
二、每辆车每年最多办理进京通行证12次,每次办理的进京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7天。在有效期届满前,车辆应驶出上述范围。若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在上述范围内支路等级以上城市道路停放的,将根据停放天数相应扣减当年可办理进京通行证的天数。同时,未办理进京通行证或进京通行证超过有效期的车辆,在上述范围内道路行驶的,将被认定为“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行驶”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处罚。
三、此外,北京外地车限行规定还涉及车牌尾号限行措施。具体限行尾号会根据时间段进行轮换,以确保限行措施的公平性和有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