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2 02:46:26
无障碍环境设计规范对于城市道路和建筑物的设计有着明确的规定。这项强制性规范由建设部、民政部和中国残联联合发布,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各类设施。首先,对于城市道路,要求在人行道、过街天桥、地道、桥梁和立体交叉的人行道等关键区域实施无障碍设计。例如,人行道需设置缘石坡道,特别是在城市中心区、政府机关地段、商业街和交通建筑等重要区域,盲道是必不可少的。公交候车站应设有提示盲道,人行天桥和地道则需要配备轮椅坡道或电梯,两侧设扶手,并在入口和防护区设置提示盲道。
在居住区,无障碍设施主要集中在道路和绿地。道路的人行道需设缘石坡道,公共服务设施地段应安装盲道,公交候车站同样需要提示盲道。公园、小游园和儿童活动场的通道则需满足轮椅通行需求,并在入口设置提示盲道,确保所有居民都能方便通行。
在房屋建筑方面,无障碍设计涵盖了办公、科研、商业等各类建筑。入口、走道、平台、门厅、楼梯、电梯、公共厕所、浴室等公共区域需要配备相应的无障碍设施,如无障碍通道、轮椅席和盲道,以满足不同功能建筑的使用者需求。学校、医疗、体育等设施同样注重无障碍设计,确保所有人都能平等、舒适地使用。
扩展资料
无障碍环境指的是一个既可通行无阻而又易于接近的理想环境,包括物质环境、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物质环境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城市道、公共建筑物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建设应方便残疾人通行和使用,如城市道路应满足坐轮椅者、拄拐杖者通行和方便视力残疾者通行,建筑物应考虑出入口、地面、电梯、扶手、厕所、房间、柜台等设置残疾人可使用的相应设施和方便残疾人通行等。信息和交流的无障碍主要是要求:公共传媒应使听力言语和视力残疾者能够无障碍地获得信息,进行交流,如影视作品、电视节目的字幕和解说,电视手语,盲人有声读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