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03:22:17
甲方:万达物业管理方
乙方: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
房屋基本信息:位置,建筑面积(单位:平方米)
万达·江畔人家为规范房屋装饰装修,保障房屋整体质量与安全,维护全体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的约定,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 乙方装修时,应遵守国家《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业主手册》中有关装修管理的规定。
第二条 乙方装修前需填写《业户装修施工申报审批表》,经甲方审核批准,办理施工许可证与施工卡后方可施工。施工人员需先安装大便器,严禁随意大小便。
第三条 涉及拆改主体结构、非承重墙体和明显加大荷载的装修,乙方需自行到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后施工。改装地热必须去除地面抹灰层,以减轻楼体负荷。
第四条 乙方装饰装修时,禁止以下行为:
1. 超过设计标准或规范增加楼面荷载。
2. 将无防水要求的房间改成有防水要求的房间。
3. 拆改或损坏原有节能设施,降低节能效果。
4. 搭建建筑物或构筑物,改变住宅立面(如封闭阳台)。
5. 占用公共空间,损害公共部位,擅自拆改供水、供暖、供电、供气、有线、通讯、烟道、通风口、下水管等公共设施,取消进户总阀门。
6. 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和未按规定位置安装空调。
7. 擅自刨凿楼板,切断楼板中受力钢筋、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
8. 擅自在墙上开门窗等洞口或扩大墙上原有的门窗等洞口尺寸。
9. 封闭主下水管线检查口及卫生间棚面下水检查口。
10. 拆除自来水表防盗环。
11. 私自攀登屋面,破坏屋面防水和安装设施、设备。
12. 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周围房屋使用和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如需拆改自用供暖、供用燃气设施,乙方应自行到相关部门或单位办理审批手续,供用燃气设施改造必须由指定的专业施工队伍施工,并将审批手续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第五条 乙方应确保聘请的装修公司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及本小区相关规定和协议条款。因违章装修造成的甲方损失,甲方有权直接追究乙方赔偿责任,并有权向吉林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赔偿金。
第六条 乙方在办理入伙手续时同意委托甲方有偿清运装修垃圾,并向甲方缴纳装修垃圾清运费,费用按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每平方米2元,进行地热供暖的房屋需额外缴纳2元。装饰装修产生的垃圾由乙方负责装袋后自行清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由甲方统一进行有偿清运。
第七条 装修人员施工卡由乙方或装修公司负责人办理,需提供施工人员照片、身份证(外地人员提供暂住证)及复印件,登记并交纳施工卡工本费(每卡3元)。装修结束后,施工卡需交还甲方。若遗失施工卡,后果由乙方承担。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佩戴施工卡,否则甲方有权阻止其进入。乙方需向施工人员详细介绍小区管理规定。若施工人员违章作业造成损失,乙方和装修公司需承担连带责任。装修全程需接受当地公安机关和甲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禁止使用无身份证、无暂住证、无固定住址的“三无”人员进行装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