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9 23:42:50
【建筑防侧击雷】根据GB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也即《雷规》,侧击雷的防护措施包括以下几点:
1. 对于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尤其是高度超过30米的建筑,需要在其高度超出30米的部分采取防侧击雷措施。
2. 第二类和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其高度超过60米的部分,上部占高度20%且超过60米的区域应设防侧击雷,其余部分则不必。如100米的高层,只需在80-100米区间设防;70米的高层则是在60-70米区间设防。因为低于60米的建筑物,闪击侧边的几率很小。
3. 对于水平突出的外墙物体,当其大小相当于建筑物防雷类别所对应的滚球半径的球体,从屋顶周边接闪带外向地面垂直下降接触到这些物体时,应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此外,《雷规》还对引下线平均间距和接闪网格尺寸提出了要求,分别为二类建筑物不大于18米,三类建筑物不大于25米;接闪网格尺寸,二类不大于10m×10m或者8m×12m,三类不大于20m×20m或者24m×16m。
在施工中,通常会在需要防侧击雷的起始高度设置首道均压环,并每隔一层或两层设置一道均压环。在墙角或边缘以及显著突出的物体处布置接闪杆,并将栏杆、门窗等金属构件连接到接闪网格上,再与引下线、接地装置做等电位连接,以满足防侧击雷的需求。
建议在建筑物的地下室最底层、±0.0m层、转换层及滚球半径高度层增设均压环,并将外墙内外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包括供热管、电井中金属线管和电梯等)的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等电位连接,共同参与雷电分流,降低接触电压和跨步电压的影响。
【侧击和世雷】侧面雷击,即雷电从建筑物的侧面直接击中。鉴于建筑物通常较高,楼顶避雷带无法完全保护整个建筑,因此需要对建筑物的侧面雷击采取额外的保护措施。具体措施包括:
1. 将建筑物内的钢构架和钢筋混凝土中的钢筋互相连接。
2. 利用钢柱或钢筋混凝土柱子内的钢筋作为防雷装置的引下线。
3. 将30米及以上部分外墙上的栏杆、金属门窗等较大金属物体直接或通过金属门窗埋铁与防雷装置相连。
4. 除了满足第12.3.7条规定外,垂直金属管道及类似金属物底部还应与防雷装置连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