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9 02:42:56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确认工程符合城市规划要求的法律凭证。办理流程如下:
首先,规划窗口接项目业主申请,组织建筑设计方案技术审查,当日发放《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
接着,各并联审批部门收到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签署《建筑设计方案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
中心规划窗口收到审核意见书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方案审查及施工图纸审核。若需修改方案,需明确修改理由,修改后重新报建。方案通过批准后,项目业主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规划窗口受理申请,告知业主填报表格,提交材料。当天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办理通知书》,并转交相关申报材料给并联审批部门。
各并联审批单位在2个工作日内审批办结,签署《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联审批审核意见书》反馈市规划局,同时通知业主。
最后,规划窗口根据审核意见书,4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放验线,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工程建设,需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