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2-08 21:24:55
青秀阅山虚假宣传,严重减配的问题,业主尚未接房,还未谈及室内装修,仅对小区本身减配,已经同开发商三次沟通,均无效果,业主花光一辈子的积蓄,只为有个理想的家,等来的却是开发商的无理傲慢和互相甩锅踢皮球,眼看接房在即,业主实在迫于无奈,检举中铁建。
一、实际呈现与宣传不符
(一)宣传内容:
1、外立面采用铝板+大面积玻璃幕墙;
2、贝尔格林景观设计,以大小灌木乔木地被等多种植物片植全区,宣传图中不下于10棵蓝花楹等名贵色彩斑斓的植物植入其中,花坛采用花纹大理石石材铺装;
3、采用了多重园林景观,以灰色,深灰与浅灰不同色彩的石材铺装打造出具有艺术气息的休闲道路。
(二)实际材料:
1、外立面采用真石漆;
2、使用麦冬草、扁竹等廉价植物,无贝尔格林高端景观观感,难寻蓝花楹等乔木,花坛直接劣质喷漆;
3、地面采用劣质等级黑色轻质混凝土大量替换石材铺装;
二、宣传途径:
1、媒体通稿:微信、网易、搜狐网等均提到:“外立面采用铝板+大面积玻璃幕墙”“贝尔格林景观设计”;
2、销售介绍:业主在售房部,售房部轮番播放销售视频可见外立面、绿化景观、地面铺装效果,销售对客户转发的宣传PPT同样展示上述内容,示范区地面采用深灰与浅灰不同色彩的石材铺装打造出具有艺术气息的休闲道路;
三、业主诉求:开发商广告或示范区宣传的外立面采用铝板、地面石材铺装、景观效果展示的各种名贵色彩斑斓的植物,尤其蓝花楹一眼可辨小区内各处均有,应当视为要约邀请,进行整改;
四、法律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3条,专门对商品房销售广告的合同效力做了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