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0 07:05:55
一、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哪些
1、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项目有:
(1)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2)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3)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4)保险赔款;
(5)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退役金;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免税所得。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具体幅度和期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并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
国务院可以规定其他减税情形,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二、什么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下列项目可以暂免征收印花税:
1、农林作物、牧业畜类保险合同;
2、书、报、刊发行单位之间,发行单位与订阅单位、个人之间书立的凭证;
3、投资者买卖证券投资基金单位;
4、经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决定或者批准进行政企脱钩、对企业(集团)进行改组和改变管理体制、变更企业隶属关系,国有企业改制、盘活国有企业资产,发生的国有股权无偿划转行为;
5、个人销售、购买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