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21 08:51:58
本标准第5章、第7章和第8章为强制性的,其余为推荐性的。本标准是在GA 161 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的基础上,参考欧盟标准EN 1366《防火封堵材料试验方法》制定的。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GA 161 1997《防火封堵材料的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废止。本标准附录A 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提出。本标准由全国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第七分技术委员会 (SAC/TC113/SC7) 归口。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公安部四川消防研究所。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喜利得(中国)有限公司、浙江省嵊州市电缆防火附件厂、3M(中国)有限公司、四川天府防火材料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卢国建、王良伟、聂涛、马籦、王洪、戴侑松、王聪慧。